一、结题对象
符合结题要求的江西省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,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交延期申请报告。
二、结题要求
1.材料完整程度:(1)结题申请报告,A4纸双面打印;(2)结题材料:工作报告、技术报告、课题合同书,;(3)论文或其他成果证明。以上材料统一装订成一册。
2.签字:主要研究人员应有对应手写签字。
3.盖章:有经费的课题经费决算表处需财务处审核盖章。
4.论文:提交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复印件。如已录用缴费但仍未见刊,请提供录用通知+缴费财务凭证+论文样稿。论文必须在项目研究周期内,并携带课题基金号,如无基金号但论文与课题强相关需出具相关证明。(科研成果非论文的如专利,请提供对应其他凭证。)
5.延期: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,仅以课题立项编号为准,如:编号为2022的研究周期为2022-2024,超过研究周期需提交延期申请(延期申请原则上需提前半年提交),延期最多1年,其它年份课题以此类推。
6.人员变更:如存在研究团队人员变更,应提供人员变更申请表原则上不予变更项目负责人。
三、材料提交
请各学院在6月12日上午10点前提交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(电子稿、盖章纸质稿),结题材料合订本(一式4份)。如有成员变动或者延期,请一并提交附件中相应表格(电子稿,纸质稿)
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6398498@qq.com,纸质稿送至厚德楼460。
联系人:江老师 8334056